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🐱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🔤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💵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📟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⏯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🤒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🔟)用(🏸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⛽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📘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🌩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🍹),文件(🆚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🎏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♎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⏲)新药,企业可同(🍢)步(🌁)申请医保(📰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🎾)业(🌦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🔢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🚗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🚲)到组织(🥏)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📶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🔍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🐜)务落地(🕔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🕖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🛬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🤖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💈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📝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🦍)求和患者(🍽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☝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🚀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🕤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🦐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🎶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⌚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🐾)亮点是提出设(🚨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🔝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📯)医保(🦑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🦀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⛴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🔡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🔸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🐒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🎠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🚨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🍧)价格应该也是(🐦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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