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🌐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🍏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😩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📙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😒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😃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🕐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📮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🆑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🥃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🤯)业健康保险(🐢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🍰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📳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🐸)得国家药品监(🛤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🗨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🏪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🥝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📄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⛓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🙌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✳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😞)完善多(🤾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🙈)保(🧢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🍯)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🚁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🕵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🥨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😢)内召(🎽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🏆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🦖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🥤)者合理(🚸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♈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🍮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☔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🍐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😵)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🍡)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📚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🔹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🔋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🙇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🐰)药。 在发(⛰)布会现场,国家(🥥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🌱)表示(🛠),“商保创(🤱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🌮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🛂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😧)两者。” 中新(🚖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🐤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🐒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🖼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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