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😯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✋)据用(🧖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👙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⛪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⚫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🥫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🕢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🏎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🚛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😄)药的耐心(🐓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💑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🤲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🐩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🏰)品目录(🚀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✴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⤵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❇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🔗)域,推(🦇)动(📔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👑)医保(🥈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➗)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💥)要任务是推(🔩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🖍)医保定点医(✝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♒)新公布后(🐽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🚕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👽)权益。 此外(📻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✴)(即同一通用(🌎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🕟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🐨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📿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🐶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💱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📁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🐶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🎂)创新药目录是(🤛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🧟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🛀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🆚)主申报纳入医(🌉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🚫)布会现场(🥋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📌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🦔)一样,这是市(🧖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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