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🚴)展的(🐓)若干措施(🧝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😇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🤹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🕯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🥐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🛂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🚎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😋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😸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🛷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🧤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🛺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🎠)技重大专(📉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🔁)点领域(📘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🍩)地实施并完善(💷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🧚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👣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🚺)保中心(🛁)副(👏)主任(〰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🥝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🍡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🍛)疗机构。 《若(🏍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🍻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🕴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♋)床诊(😉)疗需求和(😰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🕸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🚟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❎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🐎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🕳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🤬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🐂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🆗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🐨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🐧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💙)障边(🛁)界,为(👽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🤚)高价值创(🦁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🕳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👨)同步调整(😟),程(🏄)序基本一致(👏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🗓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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