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🖼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😙)若干(😪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🦉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⚡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👕)于创新(💲)药研发(🕔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🙁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🥐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🔦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🌴)创(😚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🌙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🙈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😁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🕙)对点(💼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😰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🌮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🖲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😼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😖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⏯)节(🎎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🦕)调,首要(🛌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🧓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😥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👝)此外,不得以医(🍕)疗机构用药(💲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👥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🥎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🖱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🎶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🏄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✔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🐱)础上,按程序(📒)将符合(👱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🆙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🐍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💧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🎚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📃)点纳入(🚎)创新程度高、(🎦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🎺) 在发布会(🌨)现场,国家(🕳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🔚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🗜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🕺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💴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😤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😪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⛎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🈷)为,市场的(✴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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