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😙)家医保局、(🐔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🔊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🥞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✅)出解决(🕥)措(👓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🐯)到要依托全(🦇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🦇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🔮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🐔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🤑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🗃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🛅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😫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🍽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🔱)药(😸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🌱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🔥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💽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💣)1日在政策解(⛸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🌟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👸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🚪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🍀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🌃)和商保(🤰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🗓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🖋)有两个规(🌤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❇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💋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🙍)入医(🎦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🍈)康保险创新(💔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📟))。重点纳入(🔷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🖲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⛸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👽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➕)付渠(🍏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😟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👊)入医保药品目(🐈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🍬)新药目录(💢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🕟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🚉)市场行为(😺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🛂)格应该也是(🐺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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