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📇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🚅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😸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🈁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🔉)数据产品,支(🥅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🐘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⬇)管线,提升(🍄)创新(💐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🕴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🖋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🤶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♟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📽)格、参(🛤)照(💊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😆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➡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🆔)重点领(🕧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👮)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😾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🙇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🧦)构。 《若干措(🃏)施》提出,鼓励(🐟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🤕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🐰)保目录内谈判(🐚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💜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🧞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🕘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🐄)录。应对重(📗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🤢)况必需的创(☝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🐜)医(😣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📧)亮点是提出设(🔳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🛒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🏴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🕧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💁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📢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🧐)步调(😃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🥧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⛄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😽)荐进(😲)入商保,并不是(🖱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👿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🔶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😯)价(📠)格应(😓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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