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🐼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🍷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🤒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🍴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😄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🕹)托(🚀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🤴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🍎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⬛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😠)科研院所、(🗺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🎿)研发管(📨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🔶)康保(🚂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🔭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🔽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👷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😕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💋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🎗)点对点政策(😥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🏘)施(🌀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💪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🐸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🌥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✊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🔮)解(🥗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🎨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🛑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🍟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🌐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😪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⛪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🙅)药目录内药(🛠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🔘)药(🥨)品目录(⚾)。在坚持(💃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🍠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🍟)关部门研(🎣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⛅)纳入创(🕛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🤹)且超(🐉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🕛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🛃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👊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🔟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🐭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⬅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🔀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🍽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💺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👼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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