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🍦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🛂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➗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🖼)息平台,做好疾(📵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🌮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🦌)研院所(⛔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⬜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🍰)励商业健康保(📫)险扩大创新(🐲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🔤)式,为(🌴)创新药研发(👒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😍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😷)心资本。 另(⤵)外,文件提(📸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✏)指导(📟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🔩)药(📙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🏰)付范围等开(➕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🕶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💍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🐀)上强调,首要任(🕧)务是推动创(🎁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💈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🌾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🦓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🚒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🚺)机构(⌚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🌼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💀)可不受“一(⛩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🐴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🍇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🕳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🍊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🛷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😡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💚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🍃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🥅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❗)的创新药。 (🏿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🍳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🕸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📗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💨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🚣)目录与医(🔗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🌊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🧗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😘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🕕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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