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😹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👭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🙊)院难”“支(😉)付难”,文(🐋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🗿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😘)发”。具体(⛴)来看,文(🈳)件(💿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👷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🗞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☝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🎒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🧖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🏽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🚈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🈯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💁)慢性病、(🎇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👿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😓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🕰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🛋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🔒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🚘)于(🔂)药品目(💈)录更新公布(🥇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🏋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🥄)益。 此(🈹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🚘)为由影(🔑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📦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📞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📲)序将符合条(📃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👺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📟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😷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🍝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👪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🥗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🛠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🚩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🐵)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💣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🛐)提供新支(⛴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🖖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🍘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💦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🐣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🛺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🦈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🌮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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