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😧)局、国家卫(🐥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💐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🃏)研发”。具体(⏹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〰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🕠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💽)数据归集(🏞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❕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🐃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🖊)效率。 在(😵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⚾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🍷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🆚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🚮)稳定的长期(😓)投资,培育支持(🌴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🏆)门受理的创(🔑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🔀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📤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👅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🗃)药、罕见(🗣)病(👫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👖)药(🐬)物(🛍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🎐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👚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🤬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♋)施》提出,鼓励(🐠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🌌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🧗)事会,根(🛬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🤕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🕢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🎄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🥈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⏳)录”(以下称商(🧘)保创新药目(☔)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🎾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⚡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😇)步。该目录将(🐚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🚞)。” 黄心宇(🐉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✴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🏦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🔢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🍲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🏀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🕛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🥎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🈵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🧟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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