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⏯)家医保局、国(🥈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💸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🍣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🙊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🥗)干措施》首(⏩)条便提(🌏)出“支持医保(🙎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🧤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🐶)研发需(🏪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🐧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🌷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👓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🚙)格、(🛶)参照药、支付范(🍮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🔨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🌕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🕍)焦(😿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🎆)域,推动药(🈂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🤣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📐)保目录,创(✋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🐝)节。国家医(🐞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🚶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😛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💜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🍒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🌉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🎳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🧜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👓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🚥)一通(🤸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🍕)。在(🤖)坚(🛳)持(🔌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👷)上,按程(📅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👍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🏃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💒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⏰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📦)同步调整,程(🔓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🧕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😡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🎖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💼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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