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⬅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🧙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🍆)药企(👂)发展困境——(👩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🚉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🐄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😑)创新(🕘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🗃)病谱、(🕴)临床用(🎋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🔊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🛤)管线(🆚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🍥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🐈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🔃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📟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🍷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🏮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🕯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👋)药,企业可同步(📼)申请医保部门(🐄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🌓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📼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🌖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🏣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🐉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🌞)节。国(🛌)家医保局医保(🧜)中心副主(🚢)任王(🕙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💓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❇)机构于药品目(🎖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😘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⬇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🧔)药占(🆗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🚩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💔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📄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😲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🔏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🙈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🆒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🏆)保(📤)障(🐻)边界(🥞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🥧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🌝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🎤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🗡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🧗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🎐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🕶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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