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🕷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🏚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🕘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🌥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🤡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🦁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🥟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🏯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💋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🌊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🍗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🅱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📳)门(🚗)受理(🛩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🎭)研(🤤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🔃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➰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🐓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🔲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🤤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🕖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📏)目(🐜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🌥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🌫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👿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🍫)机(✅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😑)等为由影响(🐆)创新药(😼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🍄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🛳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🍻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🧒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🦉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🌄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🐌)件的创新药纳入(🈸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🌲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🎫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✝)亮点是(🥙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🛬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🗓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🗼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🗒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🥩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🍟)可能不一样,这(🙉)是(🌸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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