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📁)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🌩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🚻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🍭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🚨)保数(🍆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💚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🦇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🔴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⛪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🌽)机构等合理确(🎱)定研发方向(🤩)、(🥕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🏻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🏯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🏋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🥠)医保部门(🚢)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🎹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🥟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🥝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🎶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🕧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🤚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👔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🏳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♐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💌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♐)诊(🕘)疗需求和患者(🚮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🤰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😦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📿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🔊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📮)临时纳入医保(🏖)支付范围的可(🙂)行路径。 (🌎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👱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🍋)康保(🧑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🕊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🤢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❄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🌲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📞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🐵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📺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🎧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🧙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⛸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🤜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🍆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🈂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🐄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📎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