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🌖) 7月1日(🥙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📯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😎)》)对(🍪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📊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🎇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🔣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📻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👑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🔥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😓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👑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🈵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🚴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🐔)创新药研(🕎)发方(✨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👛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🚢),推动药物(🌼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🈺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🏣)保目录,创新(😛)药也常卡在医(🤼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❣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♒)内(⬅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📱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🎚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📖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😫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💰)将符(🚦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🧦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😭)大公共(💙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📌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🤾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♐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🚨)健康保(💠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🏐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💚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🔝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🐡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🛤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🍐)、商保(🈶)创新(🔞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📴)录(🅰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➖)“强制(🧒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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