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🍄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🎃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🌯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🔥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😋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❇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☔)、临床用药需(🔩)求(🤓)等数(😑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🐠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🚲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🌵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🍒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🔮)通过(🐩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🏮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🍼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🧐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💕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👶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🗓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〽)卡在医院“进门(🐓)”环节。国(📛)家医(🥝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🐂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🚛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🍸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📑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🦋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🌌)等为由(🎺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💷)保目录(🖌)内谈(✈)判药品和(🅾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🐦)事件等特殊(💟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🔲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🍄)的可行路径(♿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💵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🌥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👀)现(⌚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🌲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🕟)次用(🏹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🔚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⛹)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💚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🍺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🌹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✝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🌘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➕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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