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🌡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🍙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🙏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🙍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🛩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💶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🥛)药需求(🚛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🎖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🏵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🤓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📇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♈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🥠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🎴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✡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🔮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🐘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📋)专项,聚焦重(✡)大传染病、高(🍟)发重大(🎻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⛹)任务落地实(➖)施并完善多(😄)部(♌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🚡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🦅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🐵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⏹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♎)药品目(🔓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🔡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👺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Ⓜ)制(💸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🕒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🌧)程序将(⛴)符合条(🐃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🚃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🙃)的可行路径(🔙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🚷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⛑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🧤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😠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🈂) 在发布会(👥)现场,国家医保局(✒)医(💿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🗞)心宇表示(⏮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➕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🐪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🚮)药品(📓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🗃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🗜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🌍)保,并不是(🕯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🎇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