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🚳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✍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🎩)的创(Ⓜ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♎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😰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🏜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🆖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🚃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👑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✊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🎇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👱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👰)药研发提供稳定(💢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🎸)获(🔍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😚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👛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🕧)对点政策(🛌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📰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😃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🔑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💩)、儿童(👅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🛁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💡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👻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🍉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🙄)措施》提(🥤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➡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✈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🚤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♍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🦆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🎰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⛄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🈁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🦃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🗃)目录是健全多(🛀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🔈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🚘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💉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🧒)保(😋)目(🏟)录同时(🔫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🔧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🚻)中新健康记者(🛵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🧦)获悉,商保创(👘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🤚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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