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🍳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🤯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🥊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🏄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🦂)信息平台(🍺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🥧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🥝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🎫)通过创(🐞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🚶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🏺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🤼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✔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🍞)范(⏰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🥄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♌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🐑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🥞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♓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🦄)会上强调,首要(🤼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📅)进入医(🦒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🥒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🎪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🎷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🍟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🚺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💕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💉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👃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❎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📞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🎺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🕌)有关部门(🌱)研究临(🚔)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😝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🤞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💟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🐮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🙂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🎲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🥎)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🐘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🏥)目录(🛑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📂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🥛)制”。国家医(👔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🎀)产品设(🛏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💚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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