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💸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🥑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🎳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😍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👞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💭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🌮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🖊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🔺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📰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🛒)健康保险公司通(🦕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🐪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🍀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🥐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⏲)的主规(🐖)格(🎓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🗞)门提到组(🏏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🕡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🏽)重大慢(📏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📴)机制(🌏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🏔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🎏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🕞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🏦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🍋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🛅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🛒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⏫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🕡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🥕)。 另(🌭)外,此次文件(🎮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😿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✂)高(🥖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⛷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🌊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👐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📦)界,为超出基本(♌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🍧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🍢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🏆)新药(🦍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🧠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📠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😛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㊗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♑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💄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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