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💌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🏐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🍼)施。 《若干(🤼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🔧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🎳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👏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🚱)资规(🧜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💯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🥈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🏗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🚶)。 在统(🏋)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📂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😒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⭕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🌺),推动药物(🚜)研发(🗡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🥛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🧠)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🌠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🚼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🛣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🙊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🐽)或设立临(🕥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📳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👄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🉐)药(🏠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🐨)通用名药品只(🕹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📢)本医保(💼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👟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💎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🐷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👍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🔢)外,此次文(🔋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😹)业(🐫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🎓)著(💁)且超出基本(🕙)医保保障范围(🚎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🖤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👈)力的高价值(🌚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🐶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🥐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👼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🍬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🔭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🛑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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