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😗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⏩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🛣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🤬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👜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🔚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🦎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🛏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💢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😘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🍂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🗞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📋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🍎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💴)及的(🥔)主规(🔠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🍪)范围等开(💍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🐳)专(🚍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📔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🤩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⬜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😽)医保局医保(🍲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🕕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🚼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🥡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🖼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💥)用。医保(🏻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👃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😰)条(🈚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🔴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🏿)商有关部(💑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🏁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🆑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🍼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💧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📄)新药。 在发(🚶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⚡)黄(♎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🌝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🥀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⛲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🏼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📧)药目录与医(🌞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⬅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🙆)在发布会现场(😐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🔀)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🔊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🍅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🍗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🎟)这里,所(⚪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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