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💻)简称《若干(🛰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🔞)。中新健(💚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㊗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🥉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🌑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😢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🥜)药投资(✊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➿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🥃)资,培育(🌁)支(🎫)持创新药的(⛱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😣)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💣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🍃)创(🏃)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🛏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🌩)指导(🕖)。医保部门(😭)与企业可围(🛡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🛩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😡)见(🉐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🧔)多部门联动(⌛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🚾)于(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📺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🧐)合理用(⏯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🧞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🏝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⛩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👟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🎲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⏬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😻) 另外,此次文件(🏻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🎂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📃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🌼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🐡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🌟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♓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💱)新(💮)药提(🏎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📖)目录与医保目(🍙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🚔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🥏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🏷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🤣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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