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💬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😜)康注意到(🥚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🎠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🥑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🍦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🎈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🐟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👨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😅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🍛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🤚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🤐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😑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🏗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🚀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⛲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♍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🦃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📷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🐷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🥝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🖊)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🔋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😦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👬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😔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🛬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🥎)条件的(🖨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🍺)特殊情况必需(🕳)的创新药,可(🐃)商有关部门(⛏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📚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💲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📽)设立“商(🐭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🤛)目(🎍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🥜)范围的创新(🤫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🦔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🛄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😝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🈵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🕴)价值创新(🗺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🔯)时申报、同步(🈶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🗨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👦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😿)医保局(🎡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👦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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