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🥂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🗑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🏗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👾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✍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🏧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📍)理确定研(🍦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🌃)效率(🍡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🐛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🕧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🎷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🌞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🌵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🍪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🚥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🍇)病、高发(🏕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⚡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🌦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🐷)善多部门联动(🛒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📭)局医保中心副(🍀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🏳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👤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🎾)整药品配备或(💤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🔕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🐎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🏫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💳)创新药目录(🏭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🤯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🗞),可商(🌗)有关部门(🚗)研究临时(🌵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🏧)次(🤫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🛠)药品目录”(以(🧣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🚘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🍉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💧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🗯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❎)致,企业可以(🔗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🤾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😯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💣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♑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🕌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🦍)推荐,而(🚇)且价格(🚧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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