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🌗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🔩)一(🐵)一给出解决措(👤)施。 《若干(📏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👣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🌃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👐)发需求的数据(🚧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🛡)。 (🐿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🎱),鼓励(💵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🤶)励商业(📘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🌕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💣)门给予点对点政(🈺)策(💰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🕞)创新药研(🎦)发(🍦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🐹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🥐)国(🏆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⛑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🆚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😎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😌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🥎)事会,根据需(🐝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🐚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💫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🎫)内谈判药品和(🦈)商保(😈)创新药(🦇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🌄)药品只能有两个(⌚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⛵)期(🐪)调整优化(🌐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😝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👁)重大公共(🤞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😂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🤝)业健康保险创(🤸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🦋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⬛)医药服务管(🕺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🎆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💿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🎣)与医(♐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🛏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🔟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🛢)中新健(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🥇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🌪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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