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💆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👳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➰)难(🚠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🎓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⚫)发”。具体(📀)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🌗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🚾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⛔)析,开(🕶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📔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🏯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🤽)扩大创新药投资(🕙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🔔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📸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🗝)门给予(🍀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🆑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🥠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🍡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👊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🍋)地实(🦎)施并完善多(🧝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🥊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💊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🛏)疗机构于(🔕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🤧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🐟)需(👬)要及(🛺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✈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🏃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🚊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🌕)医保目录(🙋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💹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🎒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🙄)大亮点是提出(🗒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💨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🐰)点(📸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🗾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😰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🍌)医保承受力的高(⌛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⏭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🍣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📉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🐘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🕝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🐕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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