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🏹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🕌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🐕)质量发展的(🆘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🍁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🐌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🥂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🍿)创新药研发需求(🌞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👹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🙇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🛃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🏃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🈸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🍝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🕖)给予点对点政(😘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😧)入涉及的(🐊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🏾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🥟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✝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🔁)、罕见(🖇)病等重点领(♿)域,推动药(🔴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🚩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🔒)任王国(🎇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🀄)强调(🔹),首要任务(🏉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🗡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😇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💽)、药占(💄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🌅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❌)个规格的(🤑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🎟)重大公共卫(🍋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🌊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🤕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🍷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🎶)高(🤯)价值创新(😷)药提供(🏣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😘) (🍚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🛤)以自主(🐌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🌧)健康记(😸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🤳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🥎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⛰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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