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🚃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🕋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🧠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🤟)床用药(🐷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🍕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🐪)企业(🌥)、科研院所(🥐)、医(🐟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👥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🏣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🔮)心资本。 另(🍁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🥋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🐃)医保部门给(🍒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📲)。医保部门(🎲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🙃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🦅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🕳)技重大专项(🈁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📁)病、儿童用(🥅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🏰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⛴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💒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🐨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🦅)节。国(👵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🏵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🦏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😎)新药(👩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➿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😎)患者(🎵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🔕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⏬)保(🔘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🍠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🔽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⏲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🆒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🐩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😖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🛃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🚯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✒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🧐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🦊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♍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🤳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🏚)不同的产品(🕵)设计的时候定位(🥎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🎆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🌶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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