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⭐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👣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🐯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👩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🏨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🔟)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🍡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🆓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🔪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📢)资,培育(🕢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➗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🌯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🧀),文件专门提(🎉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🎣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🚝),聚(🕛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🕥)等重点(🐙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🏯)门(🔮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🦃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🎱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🍁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❕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🏘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⏩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🎐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📷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🔊)诊(✊)疗需求和患者合(⚾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🎮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💕)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🎑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🚜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🐆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⛩)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🐲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㊙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🤕)纳(😓)入创(🐐)新程度高(💪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♋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🔟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🚏)录是健全多层(🌒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🐤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➡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👽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👺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🏳)品(🕝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🗨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💆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🔒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🗞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🅾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📀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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