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👇)创新药高(📬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🈺)《若(⛵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♏)健(🍽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🛃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🤖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⭐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👚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🧛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🔽)金方面,文(🗞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😴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🗣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🏑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👨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👋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🥏)业可围绕(🌑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📇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🔱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💏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⌛)副主任王国(🥦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🎦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🍌)积极进入医疗(🏑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🤤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🤥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🔟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🏪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🍉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📭)整优(😂)化基本(👥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🍃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🆖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🤽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🎌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🚼)。 在发布会现场(⤵),国家医(🍚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🌛)保创新(🐧)药目录(🦗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🆙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⛺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🍍)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💭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🚞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🎌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♌)品是推荐(🏿)进入商(🏦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🖍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❄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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