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📗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📲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📌)。 《若干(📬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🕙)要依托(⏱)全国统(🐭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😻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🎃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🔈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🤑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🚪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🧕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🌾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💋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🌐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🍵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👝)发(🐾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🍇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😙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🎂)在政策解(💨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🕸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🗃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📂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🛠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🔡)机构(🏀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〰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🐷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🍂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🐃)程序将符合条(🧠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✂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🌧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🕔)门研究(❕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👟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🏰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💳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🏼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🔞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🍮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📉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👟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🚥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📍)同(🏍)时申报两者(🌘)。” 中(⛪)新(🤒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📬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👱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⌚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🎡)的时(🚍)候定位可能不一(🧣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🕥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🔻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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