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♎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♏)展(🎲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🐷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🏥)一(💜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🏞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😚)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🕤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🏒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⚾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📧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🐫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💵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👬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📣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📂)可同步申请医(👕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🌄)。医(🍗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💟)的主(🦑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🤥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🐝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♐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🥉)机构于药(🚧)品目录更新公布(🎙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📡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🐑)障临(🏛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⌚)医疗机构(🐐)用药目录数(🎤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🤰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🏻)内药(💣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🌒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🎖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👀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♿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🕓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👬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🚅)医保局(🛢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🔁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🕞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🎦)。” 黄心宇进(🌩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🌓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🏫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🌹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🚄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🈲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🏉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🏌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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