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🚯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💨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🌼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🤮)措施(🌏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🛰)新药(🍕)研发”。具体(🚁)来看,文件提到(👮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🕤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🎂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🤺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🙅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🔁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🔩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🛌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🏹)开展(🐖)交流。 (🐖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➡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🍜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🚠)关(🍦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🔁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🤩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📪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🏖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🦔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⌛)目录内谈(🔆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👙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🌟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❤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⛩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🕦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🦆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💨)药(🦎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📦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⛪)保创(💌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🚒)录将明确基本(🐝)医保保(🕞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👦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🏂)家医保局计(⬅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🆗)保(🎊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😝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🍸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⛅)相关负(🤟)责人表示,“因(💷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🐋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🔂)场的(💶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🦁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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