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📮)委印发(🛺)的《支持(📲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⤵)施》(以(🚮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🏉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🎊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🥐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🐯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❣),做好(👫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🉑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🕘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🎄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💬)面,文(🗜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🌀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🍳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🤧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♐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🚁)。国家医(🗓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🚦)务(🤺)是(🌔)推动(🏫)创新药积极进(🚮)入医疗(🤽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😁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🌋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🖐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🧦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🆚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👛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🕶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🐆)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🤦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🛰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🔃)个规格的(🌙)限制)。 《若(💮)干措(🌼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🆑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♒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👺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🐀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🎀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🌷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📂)药(🥄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💜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🦎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🏿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🥑)本一致(🆘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🔽)在发布会(🚺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🏣)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🐽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🍽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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