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🏧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🥗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🧘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🐲)外(🚻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🌯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🏷)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🌫)谱、临床用(🗝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📶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🐡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♋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🤨)提(😋)供稳定的长(🐫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🧒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🕹)理的(🔕)创新药(🎱),企业可(🏿)同步申请(⌚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🛑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🕡)围等(🎓)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😯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❎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🎖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🎃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🎯)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🔉)是推动创新(🚷)药积极(💯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👐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📟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🌁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🦗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🖥)的(🧞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👁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🤺)医保支(👋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🍛)康保险创新(🏌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🕷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😮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🔗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👒)会现(🥥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😎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😴),“国家医(🎎)保局计划实(🎌)现商保创新药(🍶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😼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🤣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🎹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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