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🤩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🤶)看(🍙),文件(👱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😅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🍾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🌯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🥄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🌅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🚹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🚉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🤓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🥦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🍽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⏭)业可(🐊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🔄)门与企(👆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🖌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💄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🌀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💹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♊)多部门联(🖲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🐳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🏵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😨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👅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🌁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🏢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🙏)创(🙅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👚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✈)行路径。 (🎯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🍑)药目录)。重(🐎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🐺)药(🤐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🎤)障体系(🎧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🛑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🈚)心宇进一(🗻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🐮)录同时申报、(🧡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🦔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🛋)创新药目录或(💝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🙌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💿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🍡)相关负责人表(🕛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👥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🛹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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