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🕠)保局、(✉)国家卫生健(♎)康委(🚤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😐)发展的若干(🔹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💸)外发布。中新(🐆)健康注(😕)意到,对于(😷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🔟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📤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💄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🎆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🌍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😳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🔫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😗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🚶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🛶)的创(💻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⛽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🤰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🤚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🍒)。国家医(🦌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🔡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🤡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🆔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🍘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🏣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🎐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🙈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📍)占比等为由影(🏼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🔡)药(🍷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🎪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😷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💳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👎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🀄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💴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🍈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📨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🎉)录是健全多层次(⛏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🏧)。该目(🚠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🚏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🥨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⛰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🎡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🔑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🌞)相关负(😟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🗾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🍜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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