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👀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♊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🔒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🦉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🐵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💃)商业(🤲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😜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👣)投(🈶)资(😥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🧝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🚨)药(✏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🌊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😲)涉及的主规格(🍡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👀)围(🐖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🍷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🕠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👁)性病(🎣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💊)门联动的支(👦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🕍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🚶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🎋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👨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🥡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🏃)据需要(🚬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🕊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🗾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👦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🤕),定期调整(❗)优化(🏟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🤕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📬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🔼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🔴)创新程(🚸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🚱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🍢)多层次用药(👇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👙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💎)力的高价(👚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🤮)新药目录(🚙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🛸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👢)保(♑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⛓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🚒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🐷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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