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🍡)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🌲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🌺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🔻)困境(🏤)——(⛔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😕)。 (🎇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🚹)集和分(💐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🔺)企业、科研(🌰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📌)健康(🌒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😐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🚨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⛳)门受理的(🥏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🏩)给予点对点政(👏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🎪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🖕)药、支付范围(🐁)等(😘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🏫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👛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🍶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🐏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🔏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🤲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🐦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⚾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❄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💂)。 此外,不得以(🍼)医疗机构(🏪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🐼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🕹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🚚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🤯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♌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💪)著且超出基(🎖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🍝)药服务管(⚾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⛵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🏟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🚅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📈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🏈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🌻)、(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⏬),企业(🔛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♏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🙂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🛅)人表(🍏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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