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😍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📙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🚢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🚿)用药需(📯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🏸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👡)新(📃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👞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🐁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🙆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🏌)方式,为创新药(🐽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🏼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😓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🔈)创新药,企业可(🔡)同(❤)步申请医(🈸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👜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🍒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🕠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🧞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🥪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🕺)持机(🚚)制。 (💏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😐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🛁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⛰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🥫)》提(💳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👹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🕉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👌)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👩)理用药权益。 (🐟)此外,不得(✍)以医(📠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🥎)制)。 《若干(🌄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💪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🚿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🥟)必需的创(🗓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🍾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✴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😾)第一(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📇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🔄)值创新药提(🐃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😽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🌘)整,程序(🎙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😁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🏷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