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🔦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🏡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🥁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🐟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🛃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⬇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🤰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🚍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⛹)件提出(🈸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🤮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🌐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🥟)部门受(📚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🚘)指导。医保部(🕟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🅾)面,文件专门(📽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🔇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🐰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♉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🎓)卡在医院“进(🐟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📻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🐗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👛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😁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🏸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📧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😣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💗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⤴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🥤)将符合条(🥛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🚦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🧢)另外,此次文件(🅱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🔘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🔤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🌓)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🎨)录(🥐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📯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🏬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🔔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🕖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🔯)出基本医保(⛳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👊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🌋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🌿)保药品目录、(🎻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🤧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🍑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🎮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📗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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