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🈳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🐓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🏸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🧟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🗒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🔓)析,开(👿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🚎)医疗机构等合(❕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🈸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💀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🆘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⏱)通过创新药投资(⚾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🌪)的长期投资(🎶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🏦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🆙) 在统筹推动(🌱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🍷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💬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📟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🏚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🚯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✂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⌚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⛺)上强调,首要(👬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🍟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🙆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🚽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🍬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🐬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🧥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🍳)一(💶)通(🤷)用名药品只(🉑)能有两个规(🚣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🦆)整优化(🚲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🔸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😤)入医保支(🙀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🍞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🛍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🐞)著且超出基本医(🐰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⬇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🔁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🍣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♐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📑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🐕),市场的边界在(💽)这里(🐕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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