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🥀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👎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🐙)创新药企(🙀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🐱)都(🆕)一一(😶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📀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⏲)国(🛢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🥢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🍬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🔴)新药投资基金(🧐)等多(🏚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🥈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🔼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👃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😇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🍁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🚌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🌞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🍲)机制。 (✋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🏨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🖇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🚖)定点(⛄)医疗(🎎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🌽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🛷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⏩)用(🏡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🖋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🎎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🏏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🎵)录。应(🛤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🦐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🐆)立(📆)“商业(🔝)健康(💿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😯)目(🐣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🤵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🛌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👴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🚫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⛽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🛩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👏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🥀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🐶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🦌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🔹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🌐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🔴)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🐰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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