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💒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🎈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🤫)施》)对(💴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🖌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📺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🔱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🦄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🕖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🖋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📌)通过创(🙍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🈳)药的耐心资本(➖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🚩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✡)门与(🌀)企(🤼)业(🤒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🤡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😀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🤜)罕(🛺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📏)制(⛑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🖕)政策解读(👺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😫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😂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🚊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😞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🦎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🍭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🆓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🐄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😟)商有关部门(🎓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🎦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🚐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📁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🔵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🍹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❓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🦃)的高价值创新药(📓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🎱)心宇进一步(🛸)表(👚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📅)整,程序基本(🐜)一致,企(🧣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🙆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🥃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🙍)价(🌛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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