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🈵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➗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🐘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🌚)新药(👍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🍃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🚰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🌂)医药企业(🥧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🥜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🤐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🥘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❤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🏏)点领(🕧)域(🚩),推(🐑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🎅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⤵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㊙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🚼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📯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🏯)者合理用药权(😊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🍚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👼)量(🔁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🔍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🏥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💼)制)。 《若(🎾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🌜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👎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🏢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📭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🤕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🥋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🔥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🗯),国家医保局医(🎼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🤭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🥞)次用药保障体(🚣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🌾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🍠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🚐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🔗)医保局计划(🍳)实现商保创新(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💲)商保(🙇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🔦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🍸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🦀)商保(🍞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⚾)用(🏒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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