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👓) 7月1日,国家(🥦)医保局(🎦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🕸)施》(以下简(💊)称《若干措施(🤕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🤗)决措施。 《若(🐖)干措施》首(🏿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🔨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📚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⭕)谱、(🌕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👽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🔘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⛓)面,文(💄)件提出,鼓励(🔄)商业健康保险(🥤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♿)投(🕺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🏤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❔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📸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🎯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🦀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🍡)发重大(📋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🛰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🐱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⤵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🛣)是推动创新(🍱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🚥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🌸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🚨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🧗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🦇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📌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👶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📠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🚆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🍌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🐲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🥣)新药目录是(🛫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🕚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🥒)道。” 黄(🚙)心宇进一步(🎼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🍶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🐸)场获悉,商保创(⛹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😫)关负责人(✖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🚐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🏘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㊗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🛠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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