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🐇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🗑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🅰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🍷)需求等数据归集(💲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🔫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🚥)机构等合理(🎫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🦇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♐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🐦)资规模。鼓励(🚢)商业健康保险(👸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📧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🏚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😘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⛔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🍕)及的主规(🚴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🏭)在统筹(😰)推动创新药研发(🕹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🌈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📚)常卡(🧡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🌑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🈳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🚂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🎄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🚱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🤒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🎆)(即同一通用名(😮)药品只能有两(🍡)个规(📰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👂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💔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🙃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📈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🤮)的创新药(🚨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🆓)药保障体系的(🎵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🎱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🕦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💚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🚧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🔨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🚾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💷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🤨),“因为不同的(🕹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🌝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📡)该也是协(🚒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