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😞)健康委(🤡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🕙)付难”,文件都(🐬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🎷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🤚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👚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🎮)归(🌕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⛑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🛢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👠),提升创新(🔳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🚽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🌲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🛡)育支(🔓)持创新药的(📚)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🛂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〽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😯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🦄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🍈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🕹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🙌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⛽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📱)上强调,首要任(👡)务是(😑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🏑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🦔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🙌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🏺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🛑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🏂))。 《若干措施(➕)》提出,定期(🆗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🔑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⏳)程序将符合(🥟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🐆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🥙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😽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🥑)服务管理(♍)司司(🤢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🍗)渠道。” 黄(🤱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🍱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🌯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♏)现场(🚳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🚐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😩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🛏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🍋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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